丈夫做生意失败,妻子是否要共同承担负债,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:
- **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**:
- **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追认**:如果债务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所负,或者妻子事后对该债务进行了追认,比如通过书面协议、微信聊天记录、电话录音等方式表示愿意共同承担债务,那么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,妻子需要承担。
- **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**:若丈夫做生意的资金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,比如购买家庭生活用品、支付水电费、子女教育费等,即使是以丈夫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,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,妻子有偿还责任。
- **用于共同生产经营**:当生意是夫妻双方共同参与经营、决策,或者经营收益用于家庭共同生活,那么由此产生的亏损债务通常属于夫妻共同债务。例如,夫妻共同商议开展某项生意,日常经营活动都有双方参与,所获利润用于家庭开支,此时生意亏损产生的债务应由夫妻共同承担。
- **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**:如果丈夫是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,且妻子能够证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、共同生产经营,也并非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,那么此债务为丈夫个人债务,妻子无需共同偿还。比如丈夫背着妻子在外从事高风险投资生意,妻子对投资项目、经营情况毫不知情,投资失败的债务不应由妻子共同承担。
如果存在争议,建议咨询专业律师,通过收集相关证据,如共同经营的协议、参与经营的记录、生意盈利用途等,来辅助确定债务性质。